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之總則
發(fā)布時間:2016年04月19日 來源:原網站 瀏覽:2498次
 
時間:2013-06-26 11:37??來源:未知??作者:admin??點擊:78 次
第一條 為維護普通高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學生身心健康,促進學生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(fā)展,依據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制定本規(guī)定。
第一條 為維護普通高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學生身心健康,促進學生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(fā)展,依據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制定本規(guī)定。?
  第二條 本規(guī)定適用于普通高等學校、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(以下稱高等學?;驅W校)對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、專科(高職)學生的管理。?
  第三條 高等學校要以培養(yǎng)人才為中心,按照國家教育方針,遵循教育規(guī)律,不斷提高教育質量;要依法治校,從嚴管理,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,規(guī)范管理行為;要將管理與加強教育相結合,不斷提高管理水平,努力培養(yǎng)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。?
  第四條 高等學校學生應當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,確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理想和堅定信念;應當樹立愛國主義思想,具有團結統(tǒng)一、愛好和平、勤勞勇敢、自強不息的精神;應當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(guī),遵守公民道德規(guī)范,遵守《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》,遵守學校管理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;應當刻苦學習,勇于探索,積極實踐,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(yè)技能;應當積極鍛煉身體,具有健康體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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